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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开放大学关于防范不实报道和虚假宣传的声明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8-16 】

 

    近期,我校接到求学者和系统教学单位举报,社会上有不法机构或者个人,通过网络、媒体、宣传单、微信、微博、短信等各种方式,发布与我校办学组织体系相关的不实报道和虚假宣传,不仅误导、欺骗了公众和求学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扰乱了我校正常的招生和办学秩序,侵犯了我校的合法权益。为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声誉,我校特此郑重声明:
   一、大连开放大学为大连市市属高校,招生范围仅限于大连市。严格按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报名条件和各专业收费项目和标准可登录如下官方网址和微信公众号查询:
大连开放大学官方网址http://www.dlrtvu.edu.cn)
大连开放大学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各专业收费标准官方微信公众号:“继往开来DLVTC DLOU”。
   二、大连开放大学仅在大连市各区县设有系统内学习中心(分校),除此之外,从未在全国其他地区授权代理机构或委托个人以大连开放大学”或“国家开放大学大连分部”的名义进行招生。大连开放大学与系统外学习中心均签订了《大连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合作办学协议》,颁发了统一标识的牌匾所有系统外学习中心从2023年秋季开始不再招生。
   三、任何自称与大连开放大学”合作,宣称“不用考试”、“不用学习”、“作业有答案”、“包过包学位”等虚假宣传以及跨学年收费、多收费、一次性收取全部学费的行为与大连开放大学无关,且涉嫌违法。请广大求学者通过大连开放大学官方网址公示的信息了解正规的学历教育招生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切勿轻信任何虚假违规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大连开放大学始终坚持规范办学的宗旨,注重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对招生录取、教学质量、毕业考核等环节均有规范的管理和要求。我校已将目前收到的有关举报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并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此类侵害学生利益的违法行为。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11)84315604。
   特此声明。